二手版應否接受交易其他物品
各位,小弟又收到有網友查詢...
如果多人同意,
咁我就放寬交易物品類型... 如果可以釣具和其他二手貨分開就OK嘅{:47_3071:} 如果可以釣具和其他二手貨分開就OK嘅
zpm 發表於 2010-1-16 15:33 http://www.fishinghk.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了解你嘅建議,不過處理較麻煩...:em102 本帖最後由 bulldog 於 2010-1-17 00:5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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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Try !!!!
:em05 首階段只可以增加用o黎買賣二手樓,二手遊艇。
不過要抽佣,首先用o黎買個島做永久會址 !!! :em94
鬧爆叔你話淨處理二手釣具投訴已經如恆河沙數,,再加其他咪:me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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