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提議之拯救海洋大行動,提出已經有一段時間,
過往在不同媒體及各網上平台,亦曾激起過熱烈討論,
今次本網再次原文轉載刊出(不只作單方面內容出帖徵詢意見)
希望各位網友可以先詳細完整參考有關資料,再作評論
及基於我們的海域,我們釣友的權益,我們的漁業,提出你的意見!!
而有關各位所提出的意見,小弟或會整理送交到有關機構!!
原文內容........
拯救海洋大行動有兩項目標
1)闢建覆蓋全港水域範圍一成的「禁捕區」,讓魚類在不受滋擾的情況下恢復種群數目和繁殖。
2)逐步禁止破壞力極強的底拖網漁船在本港大部份水域中作業
拖網漁船的破壞力
拖網捕魚是破壞力極強的捕魚方式,不僅將所有魚類「一網打盡」,更摧毀魚類賴以繁殖和生長的海床生境。
試想像一個巨網在非洲的平原上拖行,巨網所到之處,把所有有生命的東西,獅子、獵豹、大象、牛羚和斑馬等,以至無數細小生物均一併捲走。
這個巨網亦把路經之處的大樹和植物連根拔起,摧毀野生動物賴以為生的棲息地。
最後只有三份一的獵物成為人類的食物,其餘不可食用或沒經濟價值的全被丟棄。
這個栩栩如生的比喻,正透過一種名為「拖網」的捕魚方式,在我們的海洋中發生。
假如這種正在海洋肆虐的大屠殺和破壞是在陸地上發生,國際社會必定群起抗議,絕不姑息容忍。
香港鄰近國家大部份都明白沿岸拖網捕魚遺害極深,早已禁止拖網捕魚作業。為何香港要繼續容忍這種濫捕和摧殘環境的暴行?
引言
香港漁業曾盛極一時,如今卻陷於危急存亡之秋。幾十年來密集和不受監管的捕魚活動,使本港漁業幾乎徹底消失,污染、填海、挖泥和傾倒垃圾更使現況雪上加霜,嚴重威脅本港水域的海洋生態多性。從前俯拾皆是的食用魚類,如今幾乎絕種。有科學研究顯示,本地水域的生態系統快將崩潰。我們絕不容忍這種情況發生!
因此在 2004年,當漁農自然護理署(簡稱「漁護署」)終於決定修改現行法例以限制捕魚量時,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隨即展開「拯救海洋大行動」。我們認為當局的建議不夠進取,成效不彰,故希望透過拯救海洋大行動保護本港的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助本港漁業重拾昔日光輝,同時創造就業機會。
目前本會正全力遊說政府和漁業社區,認同拯救海洋大行動的目標,比袖手旁觀或漁護署的建議更能有效處理當前的危機。我們需要你的支持,請協助請求政府和議員採取堅決的行動,拯救我們的海洋。
採用全新經濟模式 管理香港東北水域
世界自然基金會於2005年7月13日與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會面,簡述本會「拯救海洋大行動」的基本建議,並建議採用全新經濟模式管理香港東北水域,為環境保育及社會整體帶來雙贏局面。
我們建議當局將吐露港、牛尾海與所有海岸保護區劃定為「禁捕區」,全面禁止捕魚活動。目前漁農自然護理署(簡稱「漁護署」)透過《漁業保護條例》建議的禁捕區範圍只佔香港水域的2%,成效微不足道,而我們建議的禁捕區佔將全港水域範圍9.8%。
我們列舉新西蘭GoatIsland海洋自然保護區,作為禁捕區顯著收效的成功例子。該處體型最大的鯛魚,比在保護區外的同類大八倍,數量亦多出14倍。當地漁民最初強烈反對當局實施禁捕區,但隨著禁捕區設立而興起的旅遊業創造新職位,漁獲價值亦得以提高,漁民的經濟狀況得以改善,現時他們已成為有關政策最熱心的支持者。
我們亦強調初步的投資是必須的,其中包括補償因不可在禁捕區捕魚而損失收入的本地漁民,以及對漁民進行再培訓的費用。我們深信禁捕區對本地社群帶來的長遠利益,將遠超於今天付出的成本。
我們曾向一群漁民代表解釋有關建議,並強調本會並非要摧毀他們的生計,而是希望透過可持續漁業管理體系,改善他們的生活。
我們即將向漁護署提交修訂建議書,詳細解釋本會認為有關建議可帶來的好處。漁護署必須在保育本港海洋環境方面扮演積極角色,並須作出一些高難度的抉擇。本會未來或會呼籲大家支持,以群眾力量支持我們的論據。
向漁護署遞交建議書後,我們下一步將與政府、漁民組織、大埔與西貢區議會和立法會議員繼續遊說他們支持有關建議。我們希望能盡量邀請更多組織加入,一同與我們解決海洋危機。
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與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意見
香港的海洋環境一直飽受填海、挖掘和傾倒泥頭、污染以及數十年缺乏可持續漁業管理規範的商業捕魚活動影響,魚類資源枯竭。 2004 年底,漁農自然護理署宣佈計劃從三方面修訂漁業保護條例。
i) 發牌制度
這項制度規定所有進行商業捕魚活動的船隻必須申請捕魚牌照,以便政府管制在香港大部份水域中(即除海岸公園等特殊地區以外的水域)進行的捕魚活動。
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意見
本會全力支持發牌制度,認為是項制度能為本港漁業達至可持續管理的目標邁出重要的第一步,我們亦建議制度應把休閒垂釣捕魚活動納入規管範圍內。
ii) 漁業保護區
漁業保護區的成立目的是提供保護魚類繁殖及育苗的地方。當局建議將牛尾海和本港東部的吐露港水域闢立為漁業保護區,並禁止底拖網捕魚活動。在漁業保護區作業的漁民必須申請牌照,也不能在漁業保護區的人工珊瑚礁的水域範圍內捕魚。
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意見
底拖網捕魚是最密集的捕魚方式,漁民把加了重物的漁網放到海床上拖行,把途經地方的魚蝦蟹全部捕撈。鑑於底拖網捕魚不僅嚴重破壞海床的生物群落,如海扇和軟珊瑚群落等,更會把所經之處的魚類一網打盡,禁止底拖網捕魚實為正面之舉。然而由於我們預期商業和康樂捕魚依然會對漁業資源構成重大壓力,因此認為建議中的漁業保護區未能收顯著成效。保護繁殖繁殖及育苗場是復興漁業的關鍵因素,我們建議將漁業保護區列為禁捕區。
全年禁止人類捕魚的禁捕區,如今逐漸成為全球保育海洋生境和海洋生物多樣性的有效措施,也可用於管理漁業運作。受保護的魚類種群能增加鄰近水域的魚類資源。倘若其他漁業管理措施未能收效,當局也可透過闢設海岸保護區來緩減漁業崩潰的速度。目前本港的禁捕區僅佔本地水域0.016 %,雖然海岸公園的面積較大,但仍容許牌照持有人進行商業捕魚活動,至今仍未有充份證據顯示公園內的魚類種群有恢復跡象。
禁捕區覆蓋範圍應包括現存的海岸公園,以及建議中的牛尾海、吐露港和大灘海的漁業保護區,總範圍佔全港水域 9.8%。許多研究報告均預期,若要協助從事漁業的人士獲得最大利潤,必須把禁捕區覆蓋範圍增至整體水域的 20 至 40%。有見及此當局有必要闢立類似的禁捕區網絡。鑑於康樂捕魚活動亦能嚴重削弱漁業保護區內的魚類種群復育能力,因此除了在如人工海岸線等指定範圍外,當局應禁止市民在禁捕區內進行休閒垂釣捕魚活動,讓禁捕區能真正惠及大眾。
iii) 休漁期中國自 1999 年起,每年 6 、 7 月期間均於南海地區實施「休漁期」,香港計劃於同一時間實施休漁期,以配合大陸方面的措施。
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意見
本會認為若首兩項措施未能收預期成效,可實行休漁期,作為漁業管理輔助措施。
總括而言,世界自然基金會認為建議中的漁業保護(修訂)條例,並不足以讓本港的魚類資源回復至能支持可持續漁業的水平。本會期望透過「拯救海洋大行動」,修正有關條例,從而加強條例的成效。
2006 立法會通過漁業保護(修訂)條例,採納「拯救海洋大行動」的目標。
2006/7 為所有商業捕魚船引入漁牌制度。
2006/7 將禁捕區覆蓋範圍擴大至現有的海岸公園,以及建議中的牛尾海、吐露港及大灘海範圍。
2008 逐步淘汰單拖與雙拖。
2011 除了在本港南部蝦類最繁盛的指定水域仍然容許蝦拖作業外,禁止底拖網船在全港其他水域捕魚。禁止拖網需要政府收購拖網船隻,使拖網活動全面停止。
2016 將本港30%水域劃為禁捕區
補助金及轉型世界自然基金會明白「拯救海洋大行動」的建議,將大幅改變漁民的生活,短期影響尤其明顯。有關方面須向他們提供金錢補償與再培訓服務,並特別照顧需把維生工具出售的底拖網漁民,以及因為禁捕區成立而不能在該區域捕魚的漁民。我們促請政府與漁業界合作,緩減他們在過渡期中面對的困難,並協助他們受聘於相關的行業,如潛水、駕駛康樂船隻和生態導遊等。當局亦可重新分配現有的漁業補助金,資助漁民接受培訓,以及把漁船改裝成旅遊船等,以吸引和支持漁民轉型。
有關拯救海洋大行動參考資料
●本港富饒但備受破壞的生態多樣性
●漁民研討會
●海洋意識民意調查
●網上請願書
●重建香港漁業:管理方案評估
●世界自然基金會與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編製的報告指出向漁業界作出賠償可為香港帶來龐大經濟利益
●研究顯示香港的海岸公園未能保護珊瑚魚
●世界自然基金會委託加拿大大學研究小組研究在本港東北水域設立禁捕區構成的社會及經濟影響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就本港東北水域的社會及經濟發展進行自資研究
●世界自然基金會調查顯示 市民強烈支持香港設立禁捕區
●世界自然基金會促請政府立例禁止漁船於香港水域進行拖網捕魚活動
〔拯救海洋大行動〕。經 WWF 准許轉載 © 。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版權所有。
參考資料 : 附上有關徵詢轉載上述內容 WWF Hong Kong 之電郵回覆
Dear Gary,
Thanks for bringing up the issue into your forum for discussion. If you would like to quote the text and photos, please cite the sourcein the forum message. A reference to our SOS webpage http://www.wwf.org.hk/chi/conservation/sos will be fine
Thanks
A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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